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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写规范📚如何正确使用书名号标注作品名称

  1. 书名号用途

    标注各类作品名称:书籍、报刊、文章、歌曲、影视剧、绘画、法规文件等。

  2. 基本格式

    中文书写中使用双书名号《》为主,内部需嵌套时用单书名号〈〉(示例:《论〈红楼梦〉的悲剧美学》)。

  3. 常见作品类型标注

    • 书籍:《活着》(长篇小说)
    • 报刊:《人民日报》(报纸)、《读者》(杂志)
    • 文章:《背影》(单篇文章)
    • 影视剧:《流浪地球》(电影)、《觉醒年代》(电视剧)
    • 歌曲:《我和我的祖国》
    • 法律文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  4. 特殊情况处理

    • 外文作品:中文语境下仍用书名号(示例:分析《哈姆雷特》的复仇主题)。
    • 系列作品:整体标题用书名号,分辑名用引号(示例:《中国文学“古典卷”》)。
    • 数字作品:网络文章、电子书等同理(示例:阅读《数字化生存》)。
  5. 常见错误避免

    • 不得与引号混淆(如错误:“红楼梦”;正确:《红楼梦》)。
    • 作品名内含其他书名时,正确嵌套单双书名号(错误:《<红楼梦>研究》;正确:《〈红楼梦〉研究》)。
  6. 标点位置

    书名号前后无需额外添加逗号、句号,除非句子结构需要(示例:他读过《平凡的世界》,深受感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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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学术与公文规范

    学术论文、正式文件中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 15834-2025)。 综合中国现行语言文字规范及2025年8月前最新修订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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